遇到舊情人的機率有多少?對我來說應該是零,因為我沒有舊情人~泣~不是因為LG在看我才這麼寫

這陣子yahoo在電視上打著尋找舊情人的廣告,這種搜尋姓名的遊戲LG之前玩過,輸入「林正偉」,霹靂叭啦跑出12231筆,果然是菜市仔名,有打棒球有牙醫有小狗小貓,這篇文章po出來後又多了一筆。

我的名字就好多了,搜尋結果不過29筆,裡面有二筆是我本尊,其中一則是部落格裡的文章,另一筆是MSN敗家的留言紀錄,等會兒把這則敗家留言刪除。倒是我一直忘了問Mei,十多年沒聯絡,她在倫敦我在台灣,怎麼能找到我的部落格,讓我倆重溫往日情誼?

把二個小孩的名字也打入yahoo的搜尋引擎列,沒找到符合資料,google則各跑出一筆,看來google略勝一籌。

之前在一見鐘情紀念日提到LG和他的假想舊情敵「交手」,讓我想起他有個舊情人,巧的是舊情人的手帕交是他的同班同學,所以同班同學的老婆曾說:好可惜,你要是和林正偉結婚就更好了。這話從他同學的老婆→他同學→他,輾轉傳到我耳裡,@#$%&!

記得大學時,有次LG寫了張聖誕卡片給舊情人,對方基於禮貌回寄卡片,裡面寫:好巧,我也喜歡**設計的卡片。就這麼一次,從不曾有的妒忌感在腦中幽幽縈繞。女朋友吃乾醋,LG倒是挺樂的樣子。

我算是世上難得一見超明理識大體的賢內助,老公早上出門是放牛吃草,有回家睡覺是撿到。

不像有些水某使出奪命連環call,醉倒在露濕台階的另一半被清晨的曙光曬醒時,發現未接來電300多通!或是仿效仙度瑞拉的教母,設下午夜十二點的金箍咒,大門自動反鎖。

都快四十歲的人了,該做什麼,該怎麼做,老師有教,報紙有寫,例如洋基A-Rod離婚官司。原本毫無關係的男女,因愛情而在一起,若有一天情盡義斷,談贍養費、爭撫養權這些醜事,就算是在傷口上灑鹽,我也會忍耐著做完。

前年和十多年未見的學長吃飯,在京華煙雲喝足飯飽等買單時,學長突然說:十幾年沒見,你還是和以前一樣,沒什麼變。我頓時熱淚盈眶(差點激動地抓住學長的手)說:學長,你人真好~

十年來因家事操勞而指骨錯位,左手無名指已塞不進結婚戒指;原本買衣服不必試穿的M號身材,在生了二個小孩後...不提也罷。

最怕披散著前髮,穿著夾腳拖,脂粉未施的黃臉戴著髒霧霧的眼鏡,站在路旁七竅生煙罵小孩時,遇上生命中不該出現的男人。

以後編織成品的真人照一律切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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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ophia113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8) 人氣()